schneefall said...
我的傘我總是得一直買!!
每天早上六點,我都喜歡在巷口的早餐店吃早餐,因為那家店有一整套的獵人,我可以慢慢的選一本看,同時品嘗好吃的燻雞堡或是奶酥三明治。這真是非常愜意的時光。
但是下雨的時候就常常破壞了我的興致!並不是因為下雨,而是因為每次放在早餐店門口的傘都會被拿走。我是男生,習慣會帶一把好看的深色雨傘。而每隔幾天,或許常常就在我沉迷於獵人情境中時,這傘就被誘拐了。
一定有人會問為什麼我不盯著,拜託!一直盯著的話很累,而且我怎麼會知道小偷哪一天要偷阿?總不能每天都去盯著不會逃走的笨傘吧!
什麼?放在身邊?濕淋淋的,我才不想放身邊,有時候褲子碰到就濕了。
------
當我看到這篇文章,我想說,若發現同一把傘都在那兒的話,並不一定是沒人的阿,你也要確定店裡面有沒有同一個人同一個時間都坐在那裡!
4/26/2006 04:58:00 PM
Minwei said...
嗯嗯,很有道理,怎麼連個回應你也寫起論證式的文章。^o^
不過開頭很好笑!
Monday, April 24, 2006
我的傘都不是我買的
我的朋友宇潔和我聊過她的傘,說它是在哪裡選的,為什麼選這支,期望用到畢業云云。我聽得入神,因為我從未為我的雨傘那麼費神。
我的傘都不是我買的,至少目前為止。以前小時候都伸手跟媽媽拿,深色看起來像男生用的就行,但我經常不小心搞丟或弄壞這些傘,弄得自己在傾盆大雨中淋雨回家。長大後,我開始撿路邊人家不要(多半是忘記吧)的"好"傘,當然我會確認那是別人真的不願再用的,至於樣式我就不再考慮,只要撐得開能避雨即可。有些我會存放在我時常經過的地方,已備不時之需。
我得謝謝那些傘,幫我遮風避雨,沒讓我受凍受寒。你們是"借"來的,我更要謝謝那些我可能不認識,肯借我雨傘的好心人。
我的傘都不是我買的,至少目前為止。以前小時候都伸手跟媽媽拿,深色看起來像男生用的就行,但我經常不小心搞丟或弄壞這些傘,弄得自己在傾盆大雨中淋雨回家。長大後,我開始撿路邊人家不要(多半是忘記吧)的"好"傘,當然我會確認那是別人真的不願再用的,至於樣式我就不再考慮,只要撐得開能避雨即可。有些我會存放在我時常經過的地方,已備不時之需。
我得謝謝那些傘,幫我遮風避雨,沒讓我受凍受寒。你們是"借"來的,我更要謝謝那些我可能不認識,肯借我雨傘的好心人。
Subscribe to:
Comments (Atom)
希望只是個案(The Only Case)
這樣的個案,真的會希望只是個案 美國演員詹姆士.蘭森(James Ransone)辭世,享年46歲。他憑藉影集《火線重案組 The Wire》(2002-08)嶄露頭角,後接連主演《凶兆 Sinister》(2012)、《小明星 Starlet》(2012)、《夜...
-
benyuphoto(網友):1913年很多人連飽飯也是一種奢侈,但現在呢?錢只是一個數字,你把財富共產了,所有人都有百萬千萬,這個社會會立即崩潰,想一想做供電的、做供水的、做交通的、做基建及保養的,他們為什麼而來,是社會責任嗎?我們要接受這個系統還需要人為干預才能有效...
-
04.26 往下踩 從足底出發 力的傳導。2025新的一年從有氧開始。讓身體開始提高心肺 5/12 剛剛動了我很需要的 髖關節 雙手能抓住、執持及緊握住東西。有時候,我們會鬆「手」;有時候,我們 則緊「握」太久。我們可能雙「手」靈巧、把...
-
無常是人生最重要的課題 其中每個人有自己的子題要去思索與探究 最棒的是你讓我愛我自己 初聽到這句話時,心跳停了一拍。 在一個實境節目中聽見的,那個瞬間我的意識知道,這也是我的現況,這七年皆是如此。 我可以做我自己,是對方的內涵,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