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6, 2015

就事論事?(The Old Oath)

就事論事?
我其實很想要打電話給 林昶佐先生的辦公室/服務處,他們好像搞錯他們競選的區域了,一直在中正/文山的地盤打轉、發傳單、立看板,原本以為是為了小黨宣傳策略,擴大範圍,但今天我接到他們的電話宣傳,應該是有點問題吧? 我是在想,錢是不是該花在刀口上? (該打個電話嗎?


後來,我打電話給他們了,不過他們還是派送了傳單U_U
也許很便宜吧,但他們就無法批評政府預算沒用在刀口上,舔別人的血,...
或許有人會說事情一碼歸一碼,那就,好吧 O_O
(每個人的愛情故事是不一樣的…

(扯遠) 現代的公眾人物需要應付各式各樣的需求,回應時有時是透過第三者,幫你接電話或回email或臉書的人。剛剛接電話的人,不太認同我的建議。("蛤" 了幾次; 確實,如果很便宜的話,一點都不重要,那麼把事情/預算放大的話,…

另外想說的是,如果做不到別輕易說出口,承諾是會讓人期待的,第一次接到電話的人跟我說會反應處理。對我而言,早就過了會有失望反應的那個年紀,只是看見了,原來說出承諾的人和那些無法實現承諾的人一樣,只是一個有了結果,另一個還在結果的路上(或許又太快下結論了)。

這才是事物的道理,如果你真正的反對某些事情的發生,不是去反對而已,因為你有可能只是在半路上,尚未自覺罷了。

真正的反對根本就不在外在,而是你有辦法叛逆你自己,你自己身邊的事情。切記。

我也不是個守承諾的人
講了一些不好的話,但我也不是好人。

最近半年去了許多人的婚禮,不過錯過了一場我覺得很重要的。我是在結束後才得知的,所以好像不是我的問題,只是做過承諾,覺得應該要執行才對,惦記了這麼多年,結果無法完成,那種感覺是很嘔的。

寫出這一點點,不代表什麼,只是記錄,愛情不是偶然,分開不是偶然。該忘的,我早就忘了。這個承諾是我僅存握在手上的,今後也可以遺忘了(結論好像很正面)。

"Amy"
會寫出以上內容是因為我去看了"Amy",關於Amy Winehouse的記錄片。

Amy是一位藝術家,創作音樂的藝術家。既然是藝術家,個人本身就是一件藝術,有創物者的巧思,如同MJ、梵谷等人的設定。我覺得記錄片導演厲害的地方是,如實記錄、細心呵護每一個細節,讓人線性地了解一個算是傳奇的故事與人生。

(就我的觀點)全片沒有像預告片那樣的煽情,沒有像Amy的音樂恣意放肆,沒有偏見或盲點,不似網路上一些影評寫得那般,我感受及觀看到的,就是介紹一位朋友,令人想認識的人,他的朋友及親人我也想認識。如果真有那個時刻,就像Amy見到Benette本人那樣,我的喜悅會躍然表面。

我很想你,真的,我說真的。雖然我們還不是朋友。 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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