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5, 2010

回歸愛的本質(Back to origin:Part 8)

我,我的人生中,或許不再有了「我們」。

從未計畫過這系列的文章該寫多長,會這麼一直寫下去,可能是因為故事未完,可能是一直找不到回家的方式,如同《Inception》裡面的主角,他所做的一切不過就是想回去他那個長年用盡各種方式無法回去的家。一個多麼平凡的主題,每一個人心裡最終最衷的渴望。

我很希望故事就此結束,我和他們關係可以到此為止,分手後,掰之後,不再有故事。我可以找到一個家,一個有伴的家,與心愛的人共渡平凡的一生。但已被命運訓練過的我,嗅得到故事未完,精采中。這個精采的程度讓我想要忠實地紀錄下來,即便我不是文學家、報導文學家。

我認真地工作了一年,而這一年的痛或傷或收穫真的比想像中的還多很多。過度用感情思考的我真的有許多無法跨過去的極限與障礙,一一去面對,一一找出對策,處理完放下,只能說我盡力了,許多事並非熱情可以改變。工作的過程我有遇到一些人,他們對我的好感或注視我都感受在心中,即便真有我心動者,我也不該像遇到A那樣笨蛋了。

然後,也回去了合唱團。本以為是為了結束過去種種,最後卻結了更深的緣。自介、回去綀習、進而參選了團長。我並非政治的動物,為的是心底的故鄉,為的是心底的「我愛你」,我想說給他們聽,在這過去的三年,「我尊重其中幾個人"最後的決定",…青韵是我們之間共同的連結之一,同甘的所在。如果要苦苦相逼,離承諾的本質就有一點遠了。

真的是我愛你,所以我接受了你的全部。謝謝你們的決定,所以請接受這幾年我選擇了在遠方陪伴著你們,並為你們祝福著。」(-〈記最近我陪伴的人(下)〉)

是相信「愛」,相信記憶。認為在他們可能離開後的合唱團,可以有一點點延續,一點點改變,做一些讓團體更好的事情,交給那些年輕人一些社會人士的想法與做法(對啊,不能說是「教」),傳承那些我曾經看過,現在卻遺失的美好,把社會給過我的滋養毫無保留地還回去。

或許「我求的只是我自己」,愛情或許是我的初衷,對每一個人談戀愛,對每一件事物溫柔,不論性別,不論本質,不論立場。或許有容易的路,但上天幫我選擇了難走的路,不過是條路罷了。(-〈九月三十日,於是我…〉)

高中時,我想像著自己是小說家,可以像黃春明一樣,或者像鄭清文,又或者駱以軍,依靠著故事維生,依靠著故事吸引人聚集。長大了,我知道那是非常非常不可能的夢了,我的文筆奇差無比,僅勉強給自己看罷了。但很肯定的是,我生命的故事與小說的精采不相上下。

高中時心怡的偶像都與別人不同,我都喜歡看起來成熟一點的,如:張清芳、麥克道格拉斯、德雷莎、張雨生。最近傳出麥克道格拉斯癌症末期,一如其他先走一步的人,我心底都有些話想對這些奉獻生命的人說,幻想著可以親自見到那些人,起碼打個招呼,說聲「嗨」。看來某些話就只能放在心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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